裝修過程中遭遇工隊惡意停工,或是因質量糾紛鬧上法庭的事時有發(fā)生。一旦出現這類情況,除了自己的工程如何收尾,消費者最關心的就是如何追償了。誤工費、乘車費、耽誤居住的損失,這些在消費者眼里好像都應該有個說法,但律師表示,只有直接損失才能被支持,而且業(yè)主還應提供相應證據。 案例1 按照合同,我家本來應該是去年年底收房,因為發(fā)現裝修公司使用的材料與合同約定不同,并且偷工減料,于是雙方發(fā)生了爭執(zhí)。這導致工程到現在仍然沒有完工,F在交房已經晚了將近5個月了,如果裝修公司正常履約,我早就住上120平米的新房了。請問,耽誤入住這部分損失能不能要求賠償呢? 北京同創(chuàng)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仕平表示,業(yè)主上面提到的耽誤入住的說法很籠統,沒有具體的說明房屋晚交工給其帶來的具體損失。如果業(yè)主認為裝修公司的違約給其帶來了損失,一定要拿出證據證明兩者之間的關系。對于賠償,按照裝修公司全責來考慮,如果合同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業(yè)主的損失,業(yè)主還可以要求其繼續(xù)賠償。 另外,王仕平提醒,一般消費者和商家對違約金都存在一個誤區(qū),就是必須按合同約定的走。假設雙方約定的違約金是2000元,商家便認為,無論你損失多少,就給2000元了事。而消費者方認為即使損失只有100元,也會要求拿到全額的2000元違約金。 其實,按照法律規(guī)定違約金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變動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簡單的解釋,就是如果違約金不足,消費者有權要求增加。但若違約金很高,而實際損失很低,商家也有權只賠付實際損失。這樣保證雙方權益都得到保障。 案例2 由于工程質量不過關,我拒絕收房。這幾個月我跑裝修公司、工商局、法院,耽誤了不少工作,因此,我要求裝修公司賠償我的誤工費和路費。另外,我一直在外租房住,這部分損失是不是也都應該由裝修公司來彌補? “裝修公司賠付的損失只能是由于合同無法執(zhí)行而帶來的直接損失!蓖跏似奖硎荆瑯I(yè)主提到的誤工費、交通費只能算作此事件的間接損失,不能算在賠償之列。而房租則可算為直接損失。不過,這里也要講究合理的原則。因為,當事雙方都有避免損失繼續(xù)擴大的義務。也就是說,事件發(fā)生后,業(yè)主方不能放任不管,讓租房的時間無限期延長。另外,租住的房屋條件也要合理!把b修公司延期交房,您出去租住一個別墅,這樣產生的房租賠償最后可能就很難被全部支持! 案例3 處理完裝修糾紛后,我家留下的半拉子工程肯定還要有人接手完成。但是我打聽了一下,其他裝飾公司接這樣的活都要坐地漲價15%以上,這部分損失是不是也應由裝飾公司承擔? 王仕平表示,這個問題存在一定爭議。因為留下的工程其實可以由原來的裝修公司繼續(xù)履約完成,無需再花高價。但是,若業(yè)主能提供證據證明該公司確實不適合繼續(xù)施工,并且在原裝修要求不變的情況下與同等水平的其他裝修公司簽訂一份合同,說明確實工費有大幅增加,也許法庭會支持業(yè)主的要求。 |